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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贷款须知(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分类:东莞空放 发布时间:2025-01-14

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通过贷款购房。东莞作为珠三角地区的重要城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日益完善,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的购房途径。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东莞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助您轻松圆梦安居。

一、东莞公积金贷款概述

1. 什么是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抵押,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低、额度高、审批速度快等特点,深受广大购房者喜爱。

2. 东莞公积金贷款的优势

(1)利率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相比商业贷款具有明显优势。

(2)额度高:东莞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00万元,满足不同购房者的需求。

(3)审批速度快: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简单,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4)还款方式灵活: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多种还款方式。

二、东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

1. 贷款条件

(1)具有东莞市户籍或非东莞户籍但在东莞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东莞公积金贷款须知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

(4)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包括自有资金和贷款额度。

2. 贷款流程

(1)申请: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批: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放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账户。

三、东莞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东莞公积金贷款须知

1. 合理选择贷款额度: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合理选择贷款额度,避免过度负债。

2. 了解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熟悉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和还款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3. 注意贷款期限:根据自身还款能力和房屋使用年限,合理选择贷款期限。

4. 及时还款: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东莞公积金贷款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购房途径,有助于实现安居梦。了解东莞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合理选择贷款方案,让您轻松圆梦安居。在购房过程中,还需关注市场动态,合理规划财务,确保购房决策的明智与稳妥。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14个特别要求

住房公积金利率低,还款优惠多,是很多人买房贷款的首选。但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复杂,提交资料多,审核过程严格,造成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困难。要想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一定不能忽略如下14个特别要求,一个不符合那么申请就得退回了。

1、房屋面积特别要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建筑面积仅限于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

2、贷款年限特别要求。贷款年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其中,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购买二手房或一手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购买一手房、商转公贷款且属于首套自住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

3、首期付款特别要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婚姻状况特别要求。婚姻证明材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资料。

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结婚证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

申请人未婚的:提供申请人、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卡的婚姻状态为空白、婚姻状态信息与征信报告不符的,须提供从适婚年龄起出具的未婚证明)、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

申请人离婚的:提供申请人、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离婚证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涉及到财产分配情况的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注:如果提供法院判决书的,另须提供法院生效证明书,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的可以不提供离婚证,但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态须显示离异。

申请人丧偶的:提供申请人、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配偶死亡证明、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

东莞公积金贷款须知(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5、房屋评估特别要求。凡是购买二手房都需要评估;购买已确权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出证日期超过1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超过1年的,须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价值评估报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的,均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6、收款还款账户特别要求。一是申请人借款款项必须划入以出卖方名义开的银行账户内,不得划入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建造、翻建及大修自住住房、商转公贷款除外)或其他账户。二是还款账户、收款账户须提供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具体点击“收款/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及范围”查看)。

7、购房贷款特别要求。申请人须与售房单位或个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8、建造贷款特别要求。建造的房屋须是市一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自行建造的自住住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9、翻建贷款特别要求。翻建的房屋须是市一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自住住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10、大修贷款特别要求。大修房屋须是对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安全鉴定报告需要改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我市自住住房进行维修。

11、商转公贷款特别要求:

(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

(3)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

(4)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申请商转公,商转公也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5)商转公贷款款项必须划入申请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账户;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的,须划入商贷的(借款人)还款账户;

(6)《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自签发之日起60日内有效,借款人须于期限内办理还清商贷,并注销原抵押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公积金中心可撤销其商转公贷款申请。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14个特别要求 1个不符全泡汤

12、组合贷款特别要求。组合贷款须抵押房屋一致,贷款人一致,贷款起止日期一致,还款账户一致。对于首套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价值的70%,第二套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价值的50%。

13、再次贷款特别要求。必须自上一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之日起满12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4、住房套数认定特别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进行认定,申请商东莞公积金贷款须知转公贷款的该套住房不计在内。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第二套,对申请人执行第二套自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

①申请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但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

②申请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面谈等形式的调查,确信申请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第三套,对申请人执行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

①申请人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申请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二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面谈等形式的调查,确信申请人家庭已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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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贷款流程有哪些

2021年东莞市更新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其中对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了新的规定。接下来带大家详细了解下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贷款流程有哪些?

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a、缴存状况要求。在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任一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没有欠缴、漏缴、补缴、封存等情况。

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除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之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b、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申请人及其配偶出

(2)限制贷款条件或不予贷款

a、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b、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c、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d、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

(1)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手房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2)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3)东莞住房公积金二手东莞公积金贷款须知房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4)东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5)东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手续流程

(6)东莞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手续流程

(7)东莞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贷款手续流程

(8)东莞住房公积金东莞公积金贷款须知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流程

东莞贷款须知: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资料有哪些

现如今大多数人都会购买公积金,有时候就算企业不购买,也会自行购买,因为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划算多了。因此贷款转公积金的条件及资料有哪些?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东莞公积金贷款须知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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